绿地太湖城物业未经公示私自把143幢一单元二楼物业用房出租给二房东改为公寓对外出租而且该房做为物业用房在设计建造时就没有做任何的油烟排放和卫生间下水设施,现在改造成公寓后租客做饭的油烟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生活房间窗不能开阳台衣服不能晒。这个是否是属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物业这样是不是违法,如违法能不能让物业恢复原样另对物业的这种违法行为怎么处理。请社区和相关部门进快给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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