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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汾湖区动迁办
我们是北厍社区川心港的村民,于2021年10月配合政府完成了房屋动迁工作。根据当时动迁政策及相关协议约定,我们登记了一套房屋回购款。然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已过去五年之久,我们仍未收到该笔款项。
在此期间,我们曾多次尝试与汾湖动迁办进行沟通,希望能就款项支付事宜获得一个准确、明确的答复,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我们注意到,同期拆迁的其他村民,有“关系”的,早已顺利领取了回购款。这种无理由的差别对待,不仅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的拆迁原则,也对我们这些普通村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我们深知,动迁工作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区域发展,作为普通村民,我们愿意积极配合。但我们也坚信,政府部门的承诺应当得到兑现,每一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同等保护。五年的等待,已让我们的生活陷入困境,我们迫切需要一个明确的支付时间表,以及对延迟支付的合理解释。
在此,我们郑重敦促贵单位:
1. 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对我们被拆迁房屋的回购款支付事宜进行核查,确认款项金额、支付路径及目前状态。 2. 提供书面答复:就为何拖延五年未支付,以及为何存在差别对待等问题,向我们出具书面说明。 3. 明确支付期限:给出一个清晰、具体的支付时间表完成款项支付。
我们期待汾湖动迁办能正视我们的诉求,本着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原则,尽快解决这一拖延多年的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若仍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将保留通过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法律诉讼等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盼复! (如需提供拆迁合同可后台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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