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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再次投诉:答复失实 撤销违法物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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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8 15:27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我是乌桥水岸花园的普通业主,针对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新闻发言人的回复,现再次实名投诉,该答复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恳请主管部门重新核查并撤销小区违法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官方答复与事实的核心不符点

 

1. “业主未再推动业委会筹备”与事实不符:2019年更换物业后,业主并未放弃业委会筹备,多次向社区提交申请,但社区以“无业主花名册”为由拒绝协助,并非业主主动停止推进。

2. “缺少业主信息无法实施”于法无据:业主名册的制作、核实责任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应由街道、社区牵头,社区将该义务转嫁业主,属于行政不作为,而非“缺少信息”的客观障碍。

3. “市民表示成立业委会不现实”系曲解:我从未认可“成立业委会不现实”,仅提出“若业主大会最终无法成立,可再筹备物管会”的假设性意见,官方刻意歪曲该表述,掩盖阻挠业委会筹备的事实。

4. “物管会公示符合要求”与事实不符:物管会仅在物业楼前进行单一公示,未在各楼栋单元门张贴,也未通过小区微信群等渠道告知,多数业主未获知公示信息,公示程序严重违规,并非“符合要求”。

 

二、物管会成立的法定依据缺失

 

本小区2019年已取得吴江区住建局出具的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正式确认函,完全满足《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条件。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物管会成立的三类法定情形本小区均不满足,该物管会自始成立违法。

 

三、投诉诉求

 

1. 要求主管部门对官方答复的失实内容进行核查更正,重新调查小区物管会成立的合法性;

2. 依法撤销乌桥水岸花园违法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3. 责令盛泽镇属地社区、街道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协助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

4. 暂停物管会一切履职权限,查处阻挠业委会筹备的责任单位及人员,并将结果公示。

 

作为业主,我们仅希望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恳请相关部门摒弃片面回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1-8 15:4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物管会仅在物业楼前张贴成员信息并公示七日,该公示方式存在明显违规情形。公示的法定目的是保障业主知情权,应通过业主微信群、各楼栋单元门口张贴等多渠道同步公示,确保绝大多数业主知悉。这也直接导致物管会成立后首次动用维修基金时,多数业主对物管会的成立毫不知情,业主的监督权与决策权被严重侵害。
 楼主| 发表于: 2026-1-8 18:10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虚化,业主投诉无门,直接引发拒缴物业费潮。2022年起,乌桥水岸花园物业以捆绑收费、限制通行为手段勉强维持收缴率。后因业委会筹设受阻、维权者遭报复,社区误认2023年有短暂平和,却无视收缴率连年下滑。今物管委又违规动用维修基金,业主再度维权无门,势将催生更大规模拒缴潮,置小区于更大危局。
发表于: 2026-1-8 19:42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吴江物管会是个拿工资不干活的养老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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