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吴江区盛泽镇乌桥水岸花园的业主,现就小区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维修屋面飞檐一事,反映其中存在的诸多违规问题,恳请相关主管部门关注并介入调查,维护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维修基金动用必要性论证漏洞百出,责任主体认定模糊
1. 质保期责任未厘清:根据吴江区住建局2018年2月9日出具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018第007号)》,小区1#-4#楼2018年完成法定交付备案,建筑外立面工程质保期为5年,飞檐作为外立面核心构件,质保期应至2023年2月届满。但物业管委会2025年9月23日发布的维修公告,既未提供专业检测机构的安全鉴定报告、工程预算第三方审计结果,也未核查飞檐问题是否在质保期内已存在,就直接主张动用维修基金,缺乏专业依据。
2. 关键信息隐匿,责任无法追溯:当前物业入驻后的查验报告从未向业主公示,飞檐问题的起始时间、是否在物业进驻前就已存在均无定论。若问题在2023年2月质保期内出现,开发商吴江金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保修责任;若因物业日常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问题恶化,前后物业需担责。飞檐老化是渐进过程,不可能四栋楼同时突发大量隐患,可开发商和物业均不公开维修、巡查记录,让业主用公共资金为责任方“兜底”,严重违背公平原则。
二、维修基金使用流程严重违法,多项法定程序缺失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苏州本地细则,动用维修基金需完成方案公示、业主意见征集、业主大会表决、主管部门备案等流程,但本次事项存在明显违规:
1.核心信息不公开:维修工程预算、资金分摊方式、施工单位选定流程等关键内容均未披露,维修基金分阶段支取节点也未明确。
2.表决备案全缺位:未公示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和表决方式,也未报备属地住建部门及社区监督,直接违反备案与表决规则。
3.资金监管无措施:仅模糊说“接受监督”,未制定具体监管机制,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无法保障。
4.施工单位筛选违规:未由社区牵头组织公开招标/比价,存在开发商指定物业单方选施工单位的风险,且对施工单位需具备的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高空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等资质要求,均未明确核验,资质把关形同虚设。
三、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被全面侵犯
1. 知情权被剥夺:我们既看不到施工单位资质、工程图纸、资金明细等实施信息,也拿不到物业进驻查验报告、开发商质保期维修记录和物业历史巡查记录,对工程背景和细节一无所知。
2. 参与权被侵占:小区至今未梳理业主清册,也未通过社区牵头的合理方式征集业主意见,我们连方案讨论、责任认定和施工单位筛选的参与机会都没有。3. 监督权成空谈:小区未设立业主监督小组,工程验收标准和公示渠道也不明确,我们无法对施工过程、资金使用、高空作业安全管控等进行有效监督。
4. 决策权被无视:物业管委会未依法组织业主大会表决,违反“维修基金使用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法定要求,单方决定动用基金,完全剥夺了我们的决策权。
四、委托开发商指定物业征集意见,公正性根本无法保证 当前小区物业由开发商指定入驻,而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存在物业费纠纷,小区业委会成立也屡屡受阻,物业与开发商存在明显利益关联。让这样的物业负责业主意见征集,极易出现倾向性引导、意见截留等问题,根本无法客观反映业主真实意愿;同时物业还兼具“意见征集者”和“工程对接方”的身份,存在利益冲突,严重违背意见征集的公正性原则。
五、我们的整改诉求
1. 立即叫停本次违规动用维修基金的行为,责令物业管委会公示物业进驻查验报告,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结合2018年法定交付备案信息明确责任主体,向开发商追责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
2. 由东方社区牵头,联合街道物管办组织公开招标/比价选定施工单位,严格核验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至少邀请3家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并公示竞标方案。
3. 由社区牵头梳理业主清册,撤销委托物业征集意见的决定,改由社区联合业主代表负责意见征集,并依法组织业主大会表决。
4. 成立由社区、业主代表、街道物管办组成的工程监督小组,全程监管施工方案审核、材料验收、施工安全、资金支取及竣工验收,所有环节信息实时向业主公示。
5. 明确开发商指定物业仅承担场地提供、信息传递等协助工作,剥离其工程决策权和资金审批权。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我们的诉求,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还我们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