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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一所高中的班主任在家长群转发通知:应部分家长管控孩子在校消费的诉求,学校录制了消费限额的操作教程,供有需要的家长自主设置单日消费上限。此事一经传播,迅速引发舆论热议。
短短一则通知,背后折射出现实的教育困境,可谓字少事多。面对孩子在校过度消费的问题,不少家长心生焦虑。在学校看来,学生消费自由更多属于家庭内部事务,校方不便直接干预,但又不愿落得袖手旁观的评价,于是上线消费限额功能,将设定额度的权力完全交给家长,由各个家庭结合自身经济状况与教育期待,自行划定消费标准。
表面上看,这是一步颇为“讨巧”的操作,既回应了家长诉求,也展现出学校积极处理家校难题的姿态。把限额的责任移交出去后,学生在校消费问题仿佛就与学校划清了界限。倘若后续家长和孩子因为消费额度产生矛盾、引发亲子冲突,似乎也被归为家事,学校便可置身事外。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在校内超市这个特定消费场景里,青少年很难保持理性选择。清甜的含糖饮料远比白开水吸引人,种类繁多、口味浓重的加工零食,也比清淡的食堂饭菜更能刺激味蕾。加之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自控力有限,消费选择往往优先满足口腹之欲,很难兼顾健康与理性。
身处如此消费场域,即便家长在系统中设置单日消费上限,这道数字门槛突破起来并不难。学生之间互相代刷、转借饭卡,即可轻松绕开限额约束。所谓消费限额,到头来只是形式上的心理慰藉,很难真正发挥作用,高额消费并未得到遏制,最终只不过变成学生之间临时的“转移支付”。
不难看出,这种将责任转嫁家长的管理方式,别说根治非理性消费,就连治标都难以实现。限额只能限制系统内的消费数字,却无法改变校园里充满消费诱惑的环境,更解决不了青少年消费观念存在偏差的根本问题。
对这类问题,其实国家早已给出治本方案:规范、逐步清退校内食品小卖部与超市。2019 年,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设立的要有序退出。2021年7月,四部门联合出台《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进一步要求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严禁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禁止为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做宣传推广。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与教育部发布的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通知,重申相关要求,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政策。
校园的核心使命是育人,不应成为零食饮料的消费市场。校内超市持续大量售卖含糖饮料、重口味零食,就等于把诱惑持续摆在学生眼前。学校仅仅提供限额工具,把难题推给家庭,本质上是回避自身管理责任,可谓“揣着明白装糊涂”。
当然,关停校内商业小卖部,并非简单一刀切,还需要兼顾学生合理的生活需求。寄宿学生补水、补充基础营养的诉求应当妥善保障,可以依托食堂供应平价饮用水、纯牛奶等基础物资,以此替代主打各类零食饮料的商业超市,而不是一边放任诱惑存在,一边指望家长依靠系统约束孩子。
培育学生正确消费观、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并非家庭单方面的责任。学校不能仅仅充当消费系统的提供者,更不能把教育责任简化为后台的一个开关。硬件上,严格落实校园食品经营场所管理规定,减少不健康食品供给;软件上,同步开展财商教育、膳食营养科普,引导学生区分欲望与健康需求。减少外部诱惑,塑造内在认知,家校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才是破解学生过度消费难题的治本之道。
来源:今吴江客户端 作者:梁 民 编辑:沈振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