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江区教育局领导:
我是吴江区菀坪小学*年级*班的家长。自本学期开学以来,我班报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35名学生,每天被全部打散,分散安置到其他班级、科学教室等各处。同年级共5个班,所有班级参与延时的人数均不足40人,但其余4个班都能留在本班教室正常开展延时托管,唯独六1班被特殊对待。 被临时安排进其他班级的孩子,会打扰到该班正常秩序,也多次被当班老师劝离。不少时候,孩子们没有固定教室可待,只能在走廊、操场或者闲置空房间等候放学,没有固定看管教师,没有安静稳定的环境写作业,基本的学习条件都无法保障,存在安全风险。 我们家长按规定缴纳课后延时服务费,报名享受课后托管服务,理应享有公平的服务保障。我们多次和学校沟通,诉求是让本班孩子留在原教室进行延时托管,均被学校拒绝。学校给出的解释:一是人数不足40人;二是延时费用不由学校收取,没有经费安排老师看班。同年级其他班级同样不足40人却正常在班延时,该理由难以让家长信服。根据江苏省、苏州市课后延时服务相关政策,课后服务首要目标就是为学生提供固定场所、落实专人看管,保障学生在校安心完成作业。经费由财政补贴加延时服务收费组成,专款用于课后服务,不能以此为由单独让一个班的学生“流浪托管”,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