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1日拨打12315电话提交消费投诉,反映苏州湾天铂团锋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问题。通话过程由工号132172话务员受理。我口述该辣条保质期为150天,但生成的投诉工单回执中,被误录入写成150元,存在关键信息文字笔误。该维权案件的事件经过、我的赔偿诉求登记无误,工单已经正常受理,笔误暂时不影响本次食品安全案件后续办理。附上工单回执截图,截图已圈出录入错误位置。希望相关部门对该接线登记情况予以核查,接诉登记时仔细核对市民口述关键信息,减少录入差错,避免给后续办案带来不必要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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