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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事由 现就汾湖高新区黎里镇黎明北路1**号星*公寓外立面私自增设外置贯通式钢结构楼梯、后续外墙窗改门改造工程,紧邻黎里古镇核心通行主干道、衔接318国道交通廊道,裸露钢架构筑物严重破坏沿线城市市容、古镇门户景观风貌相关问题,正式向贵单位咨询核实、寻求处置答复。 详细情况说明1.地理位置关键,属于黎里古镇对外核心景观通道 案涉星*公寓坐落于黎明北路1**号,黎明北路是通往黎里古镇景区的必经主干道,道路车流、游客人流常年密集;该路段同时横向衔接318国道过境通道,是外地游客、过境车辆进入黎里古镇的首要视觉门户,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统一纳入古镇沿线市容景观管控范围,市容风貌直接代表黎里古镇对外城市形象。 案涉外置钢结构楼梯紧贴建筑临街外立面搭建,完整暴露在黎明北路主路视野内,站在道路人行道、行车道均可完整直视整套钢架楼梯,无任何遮挡,属于道路沿线显性可视构筑物。 2.裸露钢架楼梯破坏道路整体市容风貌,与古镇文旅景观严重违和 黎里古镇作为江南水乡特色文旅点位,黎明北路沿街建筑外立面均有统一风貌管控要求,整体以简约整洁、协调统一的外立面设计为标准。案涉产权人未履行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直接凿除原有墙体窗户开设疏散门洞,在外墙外侧搭建通体裸露钢结构楼梯: 一是钢架无外立面美化、无统一饰面、无防火装饰涂层,金属钢架杂乱外露,管线、梯步、支撑构件全部裸露,视觉粗糙简陋; 二是改造直接改动原有建筑完整外墙,墙面存在开窗凿洞痕迹,新旧墙体破损痕迹明显,破坏建筑原有外立面完整性; 三是该突兀工业风钢架构筑物与黎里古镇江南水乡温婉雅致的文旅景观风格形成强烈反差,大量途经游客、过境国道车辆直观可见,严重拉低古镇入口道路整体市容观感,损害黎里古镇对外文旅形象。 3.该构筑物本身属于违规改建,不符合市容管控及规划豁免硬性条件 此前汾湖综合执法黎里中队仅截取规划豁免文件单一条款认定钢梯合规,但该解读存在明显疏漏,从市容管理角度完全不满足豁免前提: 苏自然资规发〔2026〕1号文件明确,可豁免规划许可的室外消防钢梯必须同时满足不改动外立面、不影响城市景观两项硬性条件。本次改造不仅凿墙改门破坏原有围护外立面,新增外置钢架大幅改变建筑外部视觉形态,位于古镇门户主干道显眼位置,客观造成市容风貌受损,完全达不到“不影响城市景观”的政策要求,不应适用豁免条款。 同时该建筑本身为无规划许可的存量无证建筑,并非合规存量房屋,本身不具备申请微改造豁免的基础条件,临街违建钢架楼梯理应纳入市容违建整治范围。 4.违建持续存在,长期损害区域市容形象,存在扩散效仿隐患 该钢结构楼梯在群众前期投诉后仍持续施工搭建完成,完整保留于临街外立面,长期裸露在外。若主管部门不对该破坏市容的临街违建予以规范处置,极易造成沿线其他企业、商户效仿,随意在外墙搭建各类钢架、构筑物,彻底瓦解黎明北路、318国道沿线市容管控成效,破坏黎里古镇整体景观管控秩序。 咨询问题1.黎明北路作为通往黎里古镇、衔接318国道的核心景观主干道,临街建筑外立面私自增设裸露外置钢结构楼梯、后续将凿墙改门破坏外立面,是否违反市容环境管理、沿街建筑风貌管控相关规定? 2.案涉钢架构筑物完整暴露在主路可视范围内,明显影响古镇门户市容景观,已不满足规划豁免文件中“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强制要求,是否应当撤销此前错误的豁免认定,按违法建设开展处置? 3.针对该位于古镇交通要道、严重影响市容风貌的临街违法构筑物,贵单位将依据《城乡规划法》《苏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采取何种整治措施,是否限期拆除、恢复原有完整外立面? 4.后续将如何强化黎明北路、318国道衔接路段沿街建筑日常巡查管控,杜绝同类破坏古镇市容风貌的私搭乱建行为重复出现? 诉求恳请贵单位针对以上市容相关咨询事项逐项核查,并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向本人出具书面正式答复,同步依法对该破坏黎里古镇门户市容景观的临街违法钢架楼梯、外墙改造工程开展查处整改,恢复道路沿线整洁统一的市容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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