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电动三轮车都跑机动车道上来了,而且装载货物超过车身那么长。
个人觉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应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在市场中路与广州路路口,盛泽交警能不能处罚一下该车辆?让其知道安全的重要性,恪守法律,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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