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论坛管理员、相关监督部门:我是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庞杨路5*号景瑞花园4*幢*03室业主。现就我与楼上*03室崔*、天骄智慧服务集团吴江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实名反映情况,恳请相关部门依法监督、公正核查。 一、案件基本事实2024年7月17日,楼上*03室业主崔*家中水管突然破裂漏水,大量水流渗透至我家*03室,导致房屋多处严重受损。漏水后我第一时间联系物业与楼上业主,双方对漏水原因均无异议。一审案号:(2025)苏0509民初6675号,承办法官: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法官刘*;二审案号:(2026)苏05民终2608号,二审维持原判。 二、我对一审判决的主要异议 1. 判决赔偿金额严重偏低,远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漏水造成我家客厅、卧室、阳台、卫生间等多处吊顶开裂、墙面起皮、墙纸发霉起泡、踢脚线脱落、木工钉生锈、灯具损坏、沙发受潮留痕,法院现场勘查已记录20余处损坏。我的实际修复费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合计数万元,但一审法院仅酌情判决赔偿7000元,该金额连基础修复都无法完成,完全不能弥补我的实际财产损失。2. 损失未依法鉴定,核心事实未查清一审中我主动申请对房屋损失范围、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但一审法院委托的两家机构均未受理,损失金额始终没有通过专业程序查清。在损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一审直接酌定7000元,判决缺乏客观依据,难以让人信服。3. 物业公司责任未依法审查认定天骄智慧服务集团吴江分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对小区用水安全、管道隐患负有巡查、维护、应急处置义务。本次漏水事件中,物业未及时排查隐患,事发后处置与协调不到位,一审直接认定物业无责,责任划分明显不当,未充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4. 审理过程未能充分保障我的举证与诉求权利我提交了大量照片、视频、损失清单等证据,证明房屋受损情况与实际损失,但一审未充分采信我的证据,也未对损失进行合理核算,判决结果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我认为审理过程存在不公,未能体现司法公正。 三、我的诉求 1. 恳请相关部门对(2025)苏0509民初6675号案件的审理程序、证据采信、损失认定、责任划分进行全面监督核查;2. 恳请准许对我房屋因漏水造成的实际损失重新进行合法、专业的司法鉴定,按照真实损失予以公正赔偿;3. 恳请督促一审法院依法纠正不当判决,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平公正。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全部属实,有判决书、现场照片、视频、法院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为证,愿意对所反映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