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补充几点清晰说明:法律定性我认可:封闭停车场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道路”,交警无行政处罚权,这点我完全理解。但“无处罚≠无责任”:苏E94TK9车主强行倒车逼迫让道,属于《民法典》下的故意制造安全隐患、妨害他人通行的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对方必须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因为“不在道路上”就放任危险行为。我的核心诉求是物业履职:既然回复明确“由停车场及物业负责管理”,那请物业拿出实质措施:调取监控,约谈涉事车主进行警示;优化场内通行标识、加强现场劝阻;建立不文明驾驶提醒机制,避免类似危险行为再次发生。总结:交管不管不代表可以危险驾驶,物业不能拿“非道路”当挡箭牌,必须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场内通行安全。要不要我再帮你写一个更口语化、适合论坛互动的吐槽版跟帖,让其他网友更容易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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