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邻居,22栋管家将一个业主踢出业主与物业的沟通群,起因该业主不满业委会和换届小组的违规行为,另外明确证据表明物业没有经过业委会的授权,没有公示期,没有更换收费公告牌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多收停车费。现建议:1.将业主踢出业主和物业的沟通群,是对业主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今天是那位业主,明天就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人,建议在公布道歉书和该业主的书面谅解书之前,暂停物业费交付,必须确保业主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2.要求物业公开修改停车费的各个时间节点和依据,并退还多收业主的停车费,大家根据公布内容再做商议。 这两起事件证明物业已走到广大业主的对立面,不是以往的物业了。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6-3-3 20:43 , Processed in 0.018870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