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国平于2005年入职震泽派出所辅警巡防至今,原辅警号166405,新辅警号259401。在职21年工作期间,工作认真,倍受嘉奖。曾于2006年至2012年连续被评为警务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至2019年连续被评为工作先进。在职期间曾担任过巡防组长,联防保安大队夜班分队长,副中队长等职务。迄今为止,工作认真,兢兢业业。备受各任领导的认可。本人于2026年2月12号下午工作期间突然被分管领导沈某某,电话联系我到办公室,当时郭某某分管领导以及金某某副所长和沈某某分管领导都在场,金某某副所长口头辞退我,让我本人签署离职证明,说后续赔偿走流程。由于无故辞退我,本人不愿意,本人热爱这份工作,想不明白为什么。后续在工作群咨询领导被辞退理由,和赔偿问题,沈某某领导直接把我踢出群了,郭某某领导回复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也把我踢出群了。后续他电话联系我,叫我去协商后续。本人于2026年2月13日早晨到震泽派出所上班,震泽派出所已经解除了我的门禁,后面在值班室等待,金某某副所长叫我到办公室协商,协商期间我问他为什么无故辞退我?以及后续赔偿问题。他态度强硬说他本人代表派出所辞退我。不给赔偿。叫我们去仲裁或者去法院。本人工作21年被震泽派出所无故辞退,不给赔偿。本人于2026年2月13日拨打13345反应以上内容。暂时还没收到回复,震泽劳动局也不受理我的事件,特此发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