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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得闲,分享自己的一段血泪史,请湖友们注意。 背景:本人长期外地上班,吴江房屋长期不住,动了出租赚零花钱的心思,考虑工作忙、回家不便,加上中介一直推荐给我二房东,所以,就签了合同,委托二房东管理房屋,我收一个底价,其他均由二房东处理。 结果:很糟糕,钱要不到、房要不回、房屋损坏,经历种种磨难,总算了解。 坑一:房屋一旦住了人,二房东就掌握了主动权,拖欠房租或者干脆不付房租,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租客付了租金,属于善意第三方,无责。驱赶租客,法律上说不通。 坑二:驱赶租客极为困难,无法拿回房屋。尝试过断水断电等温和做法,租客就是不搬,自己维修。租客更以丢失物品为由,威胁报警。 坑三:二房东克扣租客押金,干扰正常生活。租客退房,二房东不退押金,租客有的搬走房屋中值钱的东西,有的报复破坏房屋,有的不断打我电话影响正常工作生活。 坑四:长期违法占用房屋。老租客搬走新租客搬进,可以实际长期占有该房屋,除非我日夜生活在房门口,否则作为房屋产权人实际无法在新老顾客的空档期住进房屋、占用房屋。装过摄像头,被拆除;换过钥匙,租客或二房东也会换。除非天天呆在房屋门口,否则,没有任何合法的办法能阻挡他人进屋居住,除非,暴力驱赶租客,强制夺回房屋,但是,可能产生身体冲突、流血、财产损坏等恶性事件。 坑五:房屋破坏,取证困难。涂画墙壁、松动门窗,都是小事,更恶心的,水管灌砂、卫生间放水、地板泼水,即便进入诉讼阶段,也很难证明这些恶意破坏,谁的责任、估值多少等等,一笔笔扯皮算不清的糊涂账。 坑六:报过警,认为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强制范围,建议走法律诉讼。众所周知,当前诉讼周期、执行周期很长,并不容易。 我以我自己的血泪史,告诫湖友,千万不要想着自己方便,出租房屋给二房东,一旦房屋住进了人,便是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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