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我在吴江大道非机动车道驾驶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在梅石村桥路段,某铁道施工工地门口,被路面凸起数厘米高的钢板放倒。头部着地,身体多处擦伤,后同行人协助呼叫货拉拉返回。
后续我前往路段所属交警中队立案,交警部门告知,恰巧能看到事发地的两个路面摄像头全部损坏,仅能看到我前往工地路段,离开工地路段,无法查看倒事发监控录像,所以无法立案。
接着我尝试联系12345热线维权,12345帮忙联系到了交管部门以及广电总台,在广电总台热线也连线了交管部门。交管部门了解事情经过后,联系到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致电一次了解损失后便再无音讯,我方再次联系12345也未得到回复。
希望事情尽快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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