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社区江兴西路吴越领秀小区的苏州绿洲物业公司将9幢负一层***(8-25开发商编号/9-25物业公司编号,储藏室门上有写“物业资产”见照片)违法违规出租给他人居住,而且是老年人在里面住宿做饭、充电、洗衣、“晾晒”..........业主多次向绿洲物业经理/物业客服投诉要求整改,绿洲物业口头敷衍排查,却一直纵容包庇出租居住,拒不整改。 地下储藏室的主要功能是储存物品,没有通风口与烟道,其设计建造标准与常规住宅也不一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者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居住在地下储藏室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大概率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地下储藏室光照不足,阴暗潮湿,易湿气侵体,引发疾病,且地下储藏室层高不足,长期居住容易压抑情绪,引发精神疾病。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将引起社会舆论,舆论曝光后不仅影响小区全体业主利益,而且也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产生质疑。 苏州绿洲物业公司这一行为,违反了以下规定:《消防法》第19条、第28条: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储藏室等非居住区域设置宿舍;《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明确储藏间不得作为居住空间;《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禁止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位用途。
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人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处违规租赁行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对出租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责令其立即清退租客,消除安全隐患。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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