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3227|回复: 18

[讨论] 说说我们的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9-14 15:17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说我们的苦夫从二0二四年八月三号,我女儿离开了人世,我女婿叫赵*孙儿叫赵**,还有赵*妈,他们三个人,不但不管不问,赵*还叫他妈和他的儿子,来把我们两位老人干出家门,还叫他妈来打我们,赵*还恶狠狠说,今天晚上立马走人,这种做法都是赵*一手安排的,他妈打我们,我们没有还手,我想起以前赵*对我说过,说不过打他,他是想这样的,我还手打他妈的话,他会叫松陵派出所来注服,为什么说,他以前叫松陵派出所来了解我的所有底细。他们想要狠快的得到全部材产。这样狠贝恶毒的心场,赵*是是一名公务员,是一名交警,受过国家高等教育的,做出这样可恶的手段,现在总以看出你们三个人渣的真面模。

   
            
发表于: 2025-9-14 16: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具体点
发表于: 2025-9-14 16:2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儿会成这样的状态
发表于: 2025-9-14 16:48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内容一个逗号用到底,估计很难讲清楚……
发表于: 2025-9-14 16:5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发人送黑发人真的苦
发表于: 2025-9-14 17:37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复杂,各说各有理
发表于: 2025-9-14 22:1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讲不清楚的
发表于: 2025-9-14 22: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理解:你们女儿离开了人世,你们住的房子是谁的?孙子也打你们二位老人?
发表于: 2025-9-15 08:5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5 10:1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住的房子是女儿女婿的是吗?现在女儿不在了,住着是有点尴尬啊
发表于: 2025-9-15 10: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清楚 房子是谁的
发表于: 2025-9-15 10:4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讲清楚,房子出资份额。
若女方出资额很少或者没出,那么既然有了孙子,当然还是留给孙子或者孙子的监护人!

若女方出资达到一半,而且还是女方父母出资,那么女儿过世,的确要考虑到女方父母养老问题,要把至少四分之一房产资金给女方父母。
发表于: 2025-9-15 15:5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部分继承权,赶你们出门不对
发表于: 2025-9-15 16:1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家都是本地人还是?

若都是本地人,女方父母应该有自己住的地方。

若女方父母不是本地人,那么男方会担忧 女方父母会不会为自己 其他子女争夺孙子的利益。   这就不好说了。

所以,是否本地人。 女方父母是否出资,出资多少? 女方父母还有没有其他子女。  

这些若不交代清楚,谁都不可能看明白。   既然看不明白,谁傻到不明白之前就去判断谁对谁错?

所以,既然网上诉苦, 那么必须把事情叙述明白清楚。  否则大家帮不了你。
发表于: 2025-9-23 16:5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的土地竟有如此蛇蝎心肠,而且还是体制内的人吗?
发表于: 2025-9-24 10:4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是谁的?不下结论不下定论 因为不知道其中的来龙去脉 不过曾经有个本地的聊过一个外甥的身份的人和他舅舅的儿子打官司要回有姥姥份的房产的事 我当时了解了细节 都给我整笑喷了
发表于: 2025-9-25 11: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 地点 人物  起因 经过 结果
发表于: 2025-9-29 09:3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家人才知自家事,我们说再多就是瞎想,能成为一家人也是缘分,和和气气坐下来谈谈
发表于: 2025-9-29 11:04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叙述应该是失独的老夫妻,作为女婿应该有赡养义务,(个人认知不知法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还是公务员更应该具有人文关怀。即使从个人利益考虑两位老人百年后所有的财产还是女婿外孙的!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5-10-11 15:03 , Processed in 0.026826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