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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吴江评论丨平台理应成为“流量堤坝”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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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1 18: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9日,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发布消息:近日,‌‌24岁网民刘某通过伪造聊天截图等方式,编造“餐馆因顾客系外籍免单”不实言论,引发关注后,继续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称自己“因曝光餐馆对外籍顾客免单而遭受言语攻击”虚假信息,引发舆论关注。警方遂介入调查,认定刘某故意煽动网民情绪,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依法对刘某实施行政拘留。

在2026年9月,一个自称数学老师资助贫困女生的帖子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警方调查发现,甘肃嘉峪关男子姚某某(37岁,并非数学老师,当地教育机构也查无此人)为博得关注、吸粉引流,自编自导了“资助贫困女生五年、因对方使用苹果手机且浓妆艳抹而停助,反遭威胁”的聊天记录和视频。嘉峪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认定所述情节皆为虚构,并依法对姚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复盘两次舆情事件,情节惊人相似。在流量和利益冲动的加持下,刘某和姚某某均以聊天截图的形式编造虚假信息,通过容易点燃情绪的冲突剧情叠加“自己遭受攻击”的受害者人设,煽动网民情绪引发舆情,在警方的努力下,造谣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因谣受罚罪有应得,两起事件均得到了及时处置。细想起来,仅仅处罚造谣者,似乎处置并不圆满,涉事平台在两起事件中为谣言传播提供了极为关键的条件,却没有信息显示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网络时代,大大小小的互联网平台靠着热点传播赚得盆满钵满,即便在舆论发酵以后,它们仍然可以收割一大波流量经济。平台闷声发大财却承担责任甚少的现实,与“谁受益谁负责”的朴素认知有不小的偏差。平台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枢纽,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造谣者固然可恶,但如果谣言能够被平台有效拦截,自然不会得到裂变式的传播。控制谣言源,切断谣言传播途径,引导易感人群不信谣、不传谣是防止谣言滋生并大量传播的三个关键环节。

切断谣言传播途径是防止谣言产生负面效应的关键环节。在源头上扼杀谣言,自是阻断谣言传播的最佳策略。防不胜防的小作文叙事也好、言之凿凿的虚假聊天截图也罢,平台如果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相关信息,特别是对敏感、易爆信息逐条严格核实,向发布者阐明平台立场、讲清政策,将绝大多数谣言扼杀在传播之前并非难事。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监管导向已明确要求平台从“事后删帖”转向“事前拦截”,相关法律也要求其在技术能力范围内,积极履行审核、监测、处置义务,从源头遏制谣言传播。值得庆幸的是,监管和司法实践正在逐步收紧对平台责任的要求。例如,有专家指出平台不应再简单适配“避风港原则”,而应承担更主动的“守门人”责任。

平台要做好“守门人”,首先是算法要追责。谣言不是自己飞起来的,是平台算法主动推到用户眼前的。既然参与了“放大”,就不能在出事时假装只是个“管道”。其次,违法收益必须吐出来。谣言帖带来的广告曝光和涨粉,本质是违法收益。平台应当冻结相关账号在谣言传播期间的流量变现,让造谣和纵容造谣都不划算。最后,民事赔偿不能缺席。被造谣的个人,损失谁来赔?如果平台在关键窗口期未尽审核义务,应与造谣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济痛感才是真正的倒逼机制。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相关法律的持续完善,平台必将成为“流量堤坝”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今吴江客户端
作者:梁   民
编辑:沈振亚

发表于: 2026-11-2 11:56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1-2 12:04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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