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审理案件像在变魔术,不要一味推诿扯皮,粉饰太平,放任虚假诉讼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蔓延
留言时间 2022-06-20
本人是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审理的(2020)苏0591民初12527号案件当事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港二村42幢***室。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在该案件审理中漏洞百出,前后矛盾,我家地址明明是“42幢”,身份证上面的地址也是“42幢”,案件卷宗编号061页“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和编号044页“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里面的和我汽车碰擦的另外一个当事人写的地址也是“42幢”,结果案件卷宗编号001页的民事起诉状中我的地址摇身一变成“12幢”,而且是手写的,卷宗编号084页我的地址又摇身一变,变成了“12幢”, 卷宗里面我的地址从001页,044页,061页,084页,不断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港二村12幢***室”和“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港二村42幢***室”之间来回变换,工业园区法院审理案件就像是在变魔术, 在卷宗的071页工业园区法院公告竟然说我下落不明,简直是天方夜谭,本人一直在苏州,怎么可能下落不明,是故意把地址弄错,故意用停机的手机联系我,本人名下有6个手机号,给我本人,父母,老婆等亲人使用,随便找到哪个号码都能联系到我,工业园区高尔夫花园21幢4***室的房子我已经出租,在送达到工业园区高尔夫花园21幢***室时,为什么不到物业处问一下我的联系手机,是故意不去问,就想案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审判,执行。法院说我下落不明,为什么法院执行的时候能否正常找到我的银行账号扣钱呢,法院我下落不明完全时错误的,草率的,法院相关人员和律师之间是否有什么关联? 本人在被法院执行扣款时候才知道有这个案件,然后马上联系工业园区法院杨钰婷法官说明情况,杨钰婷法官要我再审重申,申请再申的事情我在工业园区法院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回奔波很多次,2022年1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才接受我的再审申请书,此后我在“苏州智慧法院”APP上面的“请您监督模块”,12368热线等询问再审申请的进展情况,一直都没回音,直到我给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写信后,才在2022年5月1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法官联系我(联系电话为051268552903),我于2022年5月12日吴法官联系我的当天就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吴法官说明了情况,该汽车保险理赔案件疑点重重,涉嫌骗保,汽车在2019年1月低速状态轻微碰擦,直到9个月后的2019年10月才维修车辆产生对应维修发票,关键是对方保险公司没有联系我本人和我的保险公司就私自定损,擅自确定保险金额为10400元,为此我在被法院执行后,找到对方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的相关负责人凌经理,凌经理只是轻描淡写的承认只有微小瑕疵,还说当时的理赔人员已经离职,我提出太平洋私自定损,擅自确定保险金额为10400元的做法是在骗保,凌经理也未置可否。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2022年4月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的再审申请书退回,说是已经过了上诉期,这个答复实在可笑,工业园区的(2020)苏0591民初12527号案卷里面好多东西都是前后矛盾的,故意弄错我的地址,故意弄个停机的手机,在此期间我的保险公司一直能够正常联系到我,他们就是装瞎子,故意不找到我在用的6个手机(这6个手机在我名下,我本人,父母,老婆等亲人使用,随便找到哪个号码都能联系到我),故意让我错过上诉期,做法非常恶劣,是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请工业园区法院领导重视起来,不要一味推诿扯皮,粉饰太平,放任虚假诉讼在工业园区法院蔓延,本人的正当诉求应该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22-07-19
回复单位 苏州市中级法院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首先感谢您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关心和监督。您关心的问题是:作为(2020)苏0591民初12527号案件当事人,质疑法院审理案件中漏洞百出,前后矛盾,且对法院公告内容表示质疑。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已向苏州中院申诉,苏州中院已在复查过程中,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您信访事项应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特此告知。 联系人:柳** 联系电话:0512-66603317 二○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