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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对吴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事实作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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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1 18: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机驾中心老总姚某人:“公然歪曲吴某某劳动争议案件事实”“吴某某违反诚信原则”。否认自己以欺骗、诱导他人签署《辞职申请》的事实作一回应。我是吴*,单身中年妈妈,身患重症,常年服药,身负医疗巨额债务。扶养年幼女儿。自去年11月被机驾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以来,失去了经济来源,无力承担家庭基本生活开支,已无力扶养年幼女儿,仅靠亲戚故旧救济艰难生活。母女二人在生活的绝望中痛苦挣扎着。本人在机驾中心工作10年。去年11月是该中心批量裁员37人之一。机驾中心在该次批量裁员中,存在系列性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理由如下:1、未履行法定程序。无裁员方案、不听取职工意见、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名备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2、恶意降薪。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大幅降薪,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5条协商一致,双方签字确认原则。3、本人身患重症,常年服药治疗,受法定保护对象。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经济性裁员不依照41条规定。4、虚假“民主投票”(未全员投票、不当场唱票、拒绝公示)。诱导签署《辞职申请》,把“被解除”包装成《个人原因辞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署辞职申请。5、违法支付补偿金。应依法付补偿金71248元,只按八折支付56998元。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2026年2月27日,本人向吴江区劳动仲裁庭申请《恢复原工作岗位》,2026年9月10日拿到仲裁庭裁决书。本案仲裁员认为“申请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署《辞职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本委不予支持”。本人认为:本案仲裁员未能公平公正裁决:1、没有对被申请人批量裁员事前、事中、事后认真调查,没有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状况,对被申请人事前、事中的系列性违法行为视而不问。仅以事后申请人签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判断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试想:明知离职后失去经济来源的人,心血来潮提出《辞职申请》,出于真实意愿吗?2、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应得补偿金71248元,而被申请人只按八折支付56998元。这种明显违法行为,不知为何得到仲裁员的保护?那么国家制定这个《劳动合同法》有什么意义?3、本案仲裁员没有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责令被申请人提交批量裁员名单、投票组织、诱导沟通、支付补偿金等证据调查案件全过程。综上:奉劝机驾中心老总姚某,别太把劳动仲裁裁决书当成附身符,指责他人“歪曲劳动争议案件事实,违反诚信原则”,把自己伪装成正人君子似的。现在请你回答:1、把你在机驾中心批量裁员中实施的系列违法行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自己目无法律,欺诈成性,请问你的“诚信”在哪里?2、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安部三令五申严警公安民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你身为执法者为何置禁令于不顾?

   
            
发表于: 2026-9-11 18:57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拿起法律武器,冲,冲,冲
发表于: 2026-9-11 18:5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势群体的无力感一直充斥着职场
发表于: 2026-9-11 19:44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母女俩
发表于: 2026-9-11 20:2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关们部门联合纪委领导好好查查吴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发表于: 2026-9-11 20:22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起法律的武器  保护自己的利益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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