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新港社区物业借清理为名,偷盗业主物品,发现后,态度器张,期间社区工作人到场,调解,由于人多投诉人没清点被盗物品(偷盗4代,实还3代),第二2天去社区反映,工作人员告知,会了解情况向书记汇报处理问题,二年多社区不作反馈,请问社区书记你是纵容物业犯罪,还是貌示百姓诉求,期间12345多次派发工单,新港社区工作人员,在领导授权下,标点符号都不愿修改,几十次的回复都是,颠倒是非,复制粘贴,,请问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宗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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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菜鸟 发表于 2026-8-25 19:13 “偷盗业主物品”,不应该是属地派出所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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