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交警支队/督察部门负责同志: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现就近期亲历及目睹的两起交警执法情况向贵单位反映。我始终理解并支持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但个别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表现出的冷漠态度、机械做法和缺乏人文关怀,已经背离了执法的教育初衷,损害了群众对执法机关的公信力。特此投诉,恳请核查改进。
一、具体事实
(一)学生乘坐电动车被反复拦截,影响正常务工。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搭载一名高中刚毕业的学生前往打暑假工。执勤交警多次将其拦下,要求学生下车步行至马路对面再上车。二人说明情况并请求体谅,但交警不予理睬,仅以“这是规定”回应。因反复被拦截,二人多次上班迟到,受到用人单位批评。该学生暑假勤工俭学本属不易,交警的做法不仅未起到安全教育作用,反而直接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六七十岁老人买菜途中被拦,解释无果仍被开罚单。两位年约六七十岁的老人买菜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老人解释,因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才购买电动车用于短途代步买菜,并非故意违反交通规定。但交警未耐心听取,也未向老人说明处罚依据、规定理由及正确做法,冷漠地坚持开具罚单。两位老人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助。
二、问题与看法
(一)执法态度冷漠,缺乏释法说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也在于被理解。执法者不仅是处罚者,更应是法律的解释者和引导者。如果执法人员自身都不能讲清规定背后的道理,只用“这是规定”敷衍群众,不愿多解释、不耐心沟通,就会让群众感到被粗暴对待,无法真正认同和遵守规则。
(二)忽视规则初心,执法缺乏温度。交通法规的初衷是保障安全、维护秩序,而不是给群众制造额外困难。对确有特殊情况的群众,如勤工俭学的学生、腿脚不便的老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完全可以通过教育、警告、引导等方式处理。简单处罚、机械拦截,既未解决安全问题,又增加了群众负担,与“执法为民”的宗旨不符。
(三)缺乏民众视角,容易激化对立。群众在遇到困难时,首先希望被倾听和理解。如果执法人员能多一句解释、多一分体恤,很多误解和对抗都可以避免。反之,冷漠执法会让群众感到规则是冰冷的工具,从而对执法产生抵触,甚至损害整个执法队伍形象。
(四)执法公平性值得关注。若同类行为在不同对象之间存在选择性执法、区别对待,将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恳请贵单位结合执法记录仪等材料一并核查。
三、诉求
- 恳请调取上述两起执法过程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核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态度是否恰当。2. 对涉事交警进行教育提醒,加强业务培训和群众工作能力培训,重点提升释法说理、柔性执法能力。3. 在今后执法中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依法依规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和合理引导;确需处罚的,应清楚说明法律依据、理由和救济途径。4. 完善执法监督和投诉反馈机制,避免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
我并非要求对违法行为无原则免除,而是希望执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相信贵单位能够重视上述问题,让群众在每一起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盼复。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