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溪港村10队村民。前夫也是同村村民,育有一子。
2003年10月离婚,因儿子一直在外上学,当兵,户口一直未分开!
2007年向村里提出分户,被告知前夫又育一女,要等孩子18周岁后,才能分户!
而后,儿子结婚育有一子,也落户在了该户口上!
现如今前夫的女儿已满18周岁,我的孙子也到了上学的年纪。故又向村里提出分户,却又被告知:前夫将宅基地出售,没有房屋,不能分户!!
宅基地被出售一事,我都不知道,村里并未对我进行通知!
现孙子上学、拍身份证等等都受到了影响,拿不到户口本,上不了学!
儿子是退伍军人,现在他的孩子上学都上不了!
我的诉求:与前夫分户,让孩子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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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12345 发表于 2026-7-9 16:08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方便请后台私信我们您的联系方式或具体地址(平望镇溪港村10组哪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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