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家办理山湖花园房产证,父亲是户主,如果写我的名字被告知需要缴纳3%的契税,说是吴江税务最新政策。但是之前办理拆迁房产证的人根据江陵街道动迁办开具的免税证明可以免税,现在税务部门是不认可了吗?前面办证的人员都是免税的,到我办证时候就需要交税了,拆迁房有一定特殊性,这样一刀切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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