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黎里镇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城管领导:
您好!
我是金家坝金鑫西路的一家商户。现就本路段一处修车摊长期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私设废旧车辆堆放点,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经营和居民生活的乱象进行实名举报,恳请贵部门予以核查并整治。



一、 违规地点
金家坝金鑫西路停车场(照片如图)。
二、 违规事实
该路段本是一处供周边商户、住户及客户使用的公共停车场。然而,附近的修车摊经营者却长期将回收的电动三轮车或其商用零件直接停放在车位内。这些车辆并非处于正常的经营停放状态,而是被用作私人仓库,存放经营者的待回收的旧车辆。
三、 造成的影响
严重侵害公共权益: 这些停车位是全体周边商户、住户和客户的共有资源,是大家日常经营、购物、出行必需的停车场所。修车摊主一人独占数个车位作为仓库,导致我们的客户无处停车,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意,也引发了周边居民的不满。
影响市容市貌: 废旧车辆和杂物露天堆放,积攒灰尘,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与文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
存在安全隐患: 乱堆乱放的物品可能阻碍行人及车辆通行,存在一定的消防和通行隐患。
四、 前期沟通情况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向所属居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多次劝导,希望他能清理占道车辆、恢复车位正常使用。但遗憾的是,劝导无效,该修车摊主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继续将公共车位当作他的私人仓库。由于居委会并无行政执法权,面对此类长期霸占公共资源的行为束手无策,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我们实在是无奈之举,才向贵局求助。
五、 诉求与处理建议
鉴于居委会已多次劝导无效,且自身缺乏执法权,强烈请求贵局执法队员能直接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切勿将投诉工单再往下派发给居委会,以免推卸责任、浪费行政资源,导致问题再次不了了之。
恳请贵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修车摊主占用公共停车位、乱堆乱放废弃物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令整改。要求其立即清理占道的废旧车辆及杂物,恢复公共停车场的正常功能,还周边商户和居民一个公平、有序的停车环境。
附件:现场照片(共4张)
照片说明:照片清晰展示了修车摊主将废旧及待修的三轮车长期停放在公共停车场内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