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罗清方 赵丹)前一晚喝得不少,睡一觉次日清晨就开车上路,不少驾驶人对此习以为常。殊不知酒精代谢远比想象中缓慢,“隔夜酒”同样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典型“隔夜酒”醉驾肇事案,再次为公众敲响安全警钟。
2025年1月20日晚,王某与友人在酒店聚餐,其间饮用了七两以上白酒。次日清晨5时许,尽管仍能闻到身上残留的酒气,王某却误以为已然“酒醒”,便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6时许,车辆行驶至某路口时,王某因刹车不及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轻型货车,造成两车及货物受损、两人受伤。事发后王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达100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并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严把证据关,全面审查呼气检测、血样提取及司法鉴定意见,依法认定“隔夜酒”不影响醉驾定性。针对王某“睡一觉便没事”的错误认知,检察官结合酒精代谢规律详细阐释法律后果,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外,王某还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承担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该院依托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公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