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属供销社采购站的空余面积,围墙,原菜场公共厕所,楼梯间小院,这些现在归国资委管理。对国家没有利用价值,个人财产没有影响,造成有人身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高危建筑,是不是应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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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12345 发表于 2026-1-20 12:5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方便请后台私信我们具体地址,以便部门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谢谢! ...
太湖白雪 发表于 2026-1-20 21:25 太杂乱了
瓶旁宁 发表于 2026-1-20 12:20 应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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