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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同里镇肖甸湖村村委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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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8 14:2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投诉同里镇肖甸湖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履职不当,激化矛盾并损害村民权益

致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领导:

本人系同里镇肖甸湖村村民,现实名反映本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据称为“建房监理”角色)和其余村委干部在处理邻里建房纠纷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事实调查不清、态度不当激化矛盾等问题,恳请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纠正。

一、 核心事实:对“一棵树”的错误认定与反复无效沟通
我家邻居房屋翻建,其屋后仅有一棵独立树木,距离房屋甚远,不影响任何安全与采光。然而,村委会某工作人员在未进行专业核实的情况下,主观、武断地将此单棵树认定为“林地”或“森林”,并以此为由多次要求邻居将房屋地基前移。房屋地基在此前已经经过村委相关人员多次测绘认定,并定桩拍照确认。本次要求该认定既不符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对“林地”的明确定义(需满足连续面积、郁闭度等标准),也未出示任何官方规划或图斑依据。我们多次解释、反映实际情况,但该工作人员不核实、不听取、不纠正,导致该问题反复提出却始终无法基于事实得到解决,工作完全陷入无效循环。我们的房子一排两户,村里历来建房都是要求水平对齐,从未听过政府要求一户前移的说法,这种方式既不合规,又不合理!无论是居住实用性,还是风俗习惯,风水逻辑,均不可接受!

二、 工作人员具体不当行为

1. 工作不实,结论先行:该工作人员从未对该树木的属性、是否属古树名木或是否在林地保护图斑内进行过任何权威查证,便直接下达“须为树木让路”的结论,表现出极不专业、极不负责的工作态度。
2. 姿态高傲,沟通失当:在与村民沟通中,该工作人员姿态高傲,缺乏服务意识,不听解释,惯用“村里说了算”等言语,严重伤害村民感情,破坏干群关系。在我的家人与村委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爱答不理,全程看着电脑,不停的点着屏幕刷新,假装工作,服务态度极差。某村委干部(暂不知姓名)甚至直接用言语刺激我的家人,说隔壁房子必须要前移,如果你不接受,你也可以推到了重建。本人系普通家庭,建房非易事,这样的言语已经涉及侮辱。
3. 激化矛盾,引发后果:因其错误指令与生硬态度,直接导致邻里关系紧张。更严重的是,在一次沟通中,其不近情理的处理方式刻意激怒了我的家人,致使家人情绪激动、理论时意外导致手部骨折(有医院诊断证明)。工作人员不仅未对自身工作方法进行反思,反而将矛盾激化的责任推给村民。
4.村委书记未主动要求进行事情的调解,不约相关涉事人员协商,反而要求村民报警处理,此绝非正确处理态度!


三、 造成的后果
1.我与邻居本为叔伯兄弟,关系亲近,建房前双方沟通融洽,但由于村委和建房办的介入,目前矛盾严重;
2.我的父亲手骨折严重, 需要手术,涉及高昂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
3.由于此前我家建房时已经多次受到村委阻挠,加上本次的矛盾已经严重影响我父亲的心理状态,情绪极不稳定,始终认为自己是个老实本分的村民,被村委多次欺压,无法接受,心理问题也急需治疗。

四、 我们的诉求

1. 请求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对该树木属性进行权威界定,明确其是否属于受保护的林地或古树名木,并出具书面说明,以正本清源。
2. 请求上级政府责令村委会立即停止基于错误认定的不合理要求,依法依规指导村民建房。
3. 请求对涉事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与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与教育,要求其改正错误工作方法,向受影响村民做出合理解释,并在公众平台进行道歉。
4. 请求上级政府对此事做出合理判定,并对我父亲的身心伤势做出相应的补偿和赔付。
5. 恳请上级部门搭建平台,公正、合理地调解此次邻里建房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
6.请在周一周内进行答复,处理!

我们坚信政府能够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查清事实,纠正基层工作中的偏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投诉人:王*
联系电话:138***
所在村组:同里镇屯村肖甸湖村草里洲1*组
日期2026/1/18

 

   
            

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

所谓林地

所谓林地

沟通状态

沟通状态
发表于: 2026-1-19 10:0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强烈支持严查,根本不是帮百姓解决问题,而是来捣糨糊的。“如果你不接受,你也可以推到了重建”这种话竟然能从一个村委工作人员嘴里说出来,可见当时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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