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网约车夜班司机一名,于昨晚2025年12月17日晚9点钟左右接到一单当时上车3名乘客先送达一位乘客在送剩余2位乘客时,坐副驾的乘客打开车窗吐车门及车窗缝里了,待他吐完示意继续行驶,我说继续可以先协商下洗车费,对方问多少,我说洗车费30元加误工费话没说完坐后排的他的同伴开始对我拉扯及拍打胸口,当时我看对方醉酒情绪容易激动怕事态扩大主动下车拨打了110,待城南民警到场后一番了解开口调解说洗车费20元,让我自行到洗车店处理,我不同意,同时将我之前与乘客协商时对方对我的拍打胸口及拉扯衣服等行为告知当场民警,也给对方看了车载监控,因我当时主动下车回避乘客未对我造成太大身体伤害,心理上肯定有些委屈,当时本意是想让乘客对我道歉了事,然民警了解信息后他让我去验伤,并言语告知说如果你没事要自己承担医药费,丝毫未对乘客进行问询,期间坚持让对方赔付我20元洗车费问我能否同意,我说不同意我要洗车要花时间车辆除味才能继续跑车,主张申请误工费,民警说不支持误工费如果你不同意你去起诉对方。后来进展就是我当时是跑夜班刚跑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就遇到乘客吐车这种事情然后从报警到民警到场处置大概又花费了半个多小时,我看现场民警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时间一直在耽搁,而我要赚钱为了继续跑车最后同意了50元调解费。事后10点左右我驱车到达城南派出所去投诉该事件的两名民警,一名警官接待了我了解事情后跟我说要相互理解讲大家都不容易,我看继续呆下去也没有新进展最后离开了派出所。今天来论坛讲这个事情主要投诉及质疑当时的两位民警对于现场的处置。1关于调解的洗车费20元是以什么标准来定的。在吴江普通洗车店低消都是25元还是普洗不是呕吐物脏污清洗,在此事件中侵害了我的权益。
2我当时主张对方对我进行了拍打及拉扯衣行为,也出示了车载监控,现场民警不但不问询对方反而认为我是信洗车费要不成想以对方对我动手想借用警方力量讹诈对方,对于对方动手之事完全不问询不处理一直让我接受对方20元洗车费。
以下申明:对于我对现场民警说对方对我动手并不是临时起意说的,而且从一开始我拨打110报警电话就讲述了对方动手的事情,关于报警内容你们可以调查我讲的很清楚大致就是对方吐我车里期间协商洗车费时对方对我动手然后我见双方协商不下去请民警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