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尊敬的吴江汾湖便民服务中心监管部门:
本人就办理营业执照补办业务过程中,因工作人员错误指引导致的损失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正式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因营业执照长期未年报,被工商部门吊销并面临行政处罚。2025年12月2日下午,我先前往税务局补缴罚款500元,随后到吴江汾湖便民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办理窗口申请补办。当时窗口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因营业执照及公章丢失,需先在《吴江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即可办理补办手续。
为顺利完成补办,我于12月3日往返吴江与汾湖办理登报事宜,花费登报费用600元;12月4日上午,先到《吴江日报》社领取报纸,再补办4枚公章,支出费用500元,随后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营业执照遗失声明操作。
然而,当我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再次前往该中心工商3号窗口办理补办业务时,工作人员却突然告知,已吊销的营业执照无法补办。此前工作人员的错误指引,不仅让我产生罚款、登报、补章等共计1600元的经济损失,还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往返奔波。
鉴于以上情况,我认为汾湖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直接导致了我的合法权益受损。现向贵部门投诉,恳请依法调查核实此事,责令相关责任方对我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并就此次工作失误向我作出合理说明。
投诉人:马**联系电话:135****0456投诉日期: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