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2025年2月25日向座落于七都镇心田湾(吴越中路1***号)户主沈**的租于开店,没想到由于他在店面后面私自增加违章建筑面积约200余平方,导致我付好房组装修好一切准备 就绪后办理执照时被告知户主违章建筑有争议不得办理,致使我损失5万余元无法开店,经过几次协商无果只能向政府举报,但政府的回复真让人无语,(这是回复:市民您好,接到市民反映后,七都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拆违分队队员及时至现场查看,未发现新建在建违建。该处店面房具有产权证,店面房后面部分于十多年前搭建,当时未办理相关权证,属于历史问题。对于此类历史存量问题按“严控增量,逐减存量”的原则逐步予以解决。感谢您的关注!)既然政府说“严控增量,逐减存里”那么他的存量减了多少?像这种违章建筑继续存在以后还会有多少人要蒙受损失?一旦发生意外火灾等伤亡事故政府该承担多少责任?希望政府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地处理,否则本人装进一步向更上一级的有关部门分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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