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石社区江城花园小区13幢5楼安装电梯,在未与底层住户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强行进行施工。打了110,也找了社区,都只是到现场,也不进行制止。此举与上级(苏州市有关加装电梯的相关文件)文件相违背。这种强行施工行为是对宪法的公然挑衅。已保留相关证据,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制止,维护每一个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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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牌小蜜 发表于 2025-9-18 18:34 按民法典其实不需要所有人都同意签字的,但是苏州这边要加装都默认全体同意才可以装的。你看看有没有人冒充 ...
瓶旁宁 发表于 2025-9-18 11:55 影响到底楼的采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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