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我们是绿苑小区全体业主,现郑重投诉本小区业委会主任严**涉嫌严重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及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此次投诉不仅涉及程序违法,更涉及擅自处置政府公益性资产,性质极为恶劣。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 小区名称:绿苑小区· 被投诉人:业委会主任 严**关键涉案场地:小区内社区用房(该用房产权属政府所有或由政府无偿提供,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其管理使用有严格规定,业委会无权擅自处置。)二、 投诉事由及严重违规事实
- 彻底绕过民主决策程序,实行“一言堂” 业委会主任严**在未召开任何业委会内部会议进行民主讨论、更未提请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动用巨额公共收益进行装修工程。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民主管理”和“集体决策”的核心原则,属于程序违法和滥用职权。2. 擅自处置政府公益性资产“社区用房”,性质严重 本次装修的场地并非普通物业用房,而是社区用房。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社区用房的产权归属于政府或由政府无偿提供,其功能定位是为全体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如党群活动、老年人照料、青少年活动等),其使用、管理和装修必须遵循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业委会根本无权擅自决定对其进行装修,更无权指定装修公司。严振宇的行为已远超小区内部治理范畴,是对政府资产的违规处置,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介入查处。3. 涉嫌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 经部分业主查证,承接此次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的装修公司负责人恰为本小区【7-23**】的业主。这种特殊关系使得本次交易丧失了应有的公允性和透明度,存在严重疑点: · “量身定做”:该项目极可能未履行任何比价或公开招标程序,直接指定。 · “价格虚高”:装修报价是否合理、是否远高于市场价格,令人严重怀疑。 · “利益交换”:严**作为业委会主任,其行为令人严重怀疑存在利用公共利益(公共收益+政府资产)为私人关系牟利的情况,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行为。4. 挪用公共收益,侵犯业主集体财产权 在无任何合法程序授权的前提下,严**擅自使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用于装修其无权处置的社区用房,性质上属于挪用资金,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集体财产权。三、 我们的严正诉求鉴于事态的极端严重性(程序违法 + 侵犯业主权益 + 违规处置政府资产 + 涉嫌利益输送),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
1.全面调查:请求贵单位立即联合责令对该装修项目及其一切资金支付,并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介入调查。2. 全面审计与鉴定: · 由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绿苑小区公共收益账户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查该装修项目的合同、预算、报价单及资金流向。 ·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装修工程的报价进行市场价格公允性鉴定。3. 追究法律责任: 松陵街道部门:若查实其违规操作,请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社区用房管理规定,对严**及业委会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其追回资金,并纠正其对社区用房的违规处置行为。若审计和鉴定发现价格虚高、利益输送等线索,或因金额巨大涉嫌犯罪,请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立即立案侦查,追究其可能涉及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4. 信息公开:请求将此次事件的调查过程、审计结果及最终处理情况向绿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
我们相信贵单位会高度重视此事,依法履职,维护政府资产的严肃性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