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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小区遛狗不栓绳,恶狗追着孩子跑,该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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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2 16:1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住在冬梅街188号华润凯旋门小区,小区内大部分养宠物狗的业主还是比较文明的,但也有极个别素质低下加嚣张跋扈的。出门遛狗从来不栓绳,狗追着大人孩子跑,把孩子都吓坏了。本人先后至少三次跟狗主人交涉,但均无效果,最后一次还被狗主人人身攻击。
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第二十条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中第(二)小条:携犬外出,应当对犬挂犬牌、束犬链,携带养犬登记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予以警告,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第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登记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事项:公安部门应当定期将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反馈给养犬人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向居民、村民公示”。
且不说狗有没有进行过备案和正规的疫苗注射,也不说会不会发生伤人事故,单单就追着孩子跑,孩子也会被吓坏,这个损失该如何承担谁来承担,网上的恶狗伤人事件一个接一个,画面触目惊心,我想没有一个做家长的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恶狗伤害吧,哪怕是精神层面的。
所以希望公安部门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能全面负责起养犬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养犬登记,查处违法养犬等行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监督实施养犬公约,并按照《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设定本居住区禁止遛犬的时间段和区域,并向居民、村民公示。我们大家一起携手,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
下附该狗出门时未栓狗绳和追着孩子跑的影像资料。由于视频太大无法上传,只能截图,有两张可能不太清晰,但是当时这条狗是追着孩子跑的,孩子被吓的都躲进了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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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表于: 2025-5-12 16:3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后至少三次跟狗主人交涉,但均无效果,最后一次还被狗主人人身攻击。这还能忍的住??
 楼主| 发表于: 2025-5-12 16: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团团在 发表于 2025-5-12 16:31
先后至少三次跟狗主人交涉,但均无效果,最后一次还被狗主人人身攻击。这还能忍的住?? ...

人家没素质,但我们还是要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发表于: 2025-5-12 17: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天下班差点被一只未牵绳子的狗咬了,狗主人在旁边啥也说, 这狗不懂事,主人也不懂事吗? 未牵绳子的狗一律按照流浪狗处理!
发表于: 2025-5-12 18:4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不懂人事,养狗人估计也是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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