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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投诉松陵街道相关部门辖区内出租房二房东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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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 07:45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在一个吴江区为啥江陵街道对辖区内出租房二房东监管严格,杜绝房屋原有结构改变,装修隔断出租。松陵街道相关部门在受理百姓投诉后是不是有点选择性执法,只是拆了马桶也不恢复客厅、阳台原状。
根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一条 出租人应当以一间设有外墙窗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以下统称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
卧室和使用面积不满十二平方米的起居室(厅)不得隔断出租。使用面积十二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厅),可以隔断出一间居室出租;但是,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起居室(厅)不得隔断出租的除外。起居室(厅)允许隔断出租的,应当采用轻质不燃材料固定围护,隔断后应当具备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保障房屋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第十二条 出租的每间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四平方米。

出租的每间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但是,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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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 09:1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方便请后台私信我们具体地址(小区几幢几零几),以便部门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5-4-2 08:4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的确不负责。。。

怎么能允许改变房屋结构的群租房出现
发表于: 2025-4-2 12:1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弄不懂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25-4-2 12:4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湖六区七区群租房严重的不得了
发表于: 2025-4-2 14: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4-3 17:02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桶拆掉了,他们租户还能住吗?这招已经出其不意了!要纠正里面复原的工作量很大的,楼主放过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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