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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倪静^^nj

[投诉] 蓝盾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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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9 11:4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yuecritty 发表于 2024-9-27 17:45
我们这都是班级几位热心肠的家长轮的……

你们哪个学校的,这几位热心家长解放了全班其他家长,给他们点赞!
发表于: 2024-10-11 19:34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jingxiang001 发表于 2024-10-4 11:31
这是学校为了推卸责任搞出来的,万一在学校门口出现事故,学校是不负责的,家长作为志愿者后续有责任分摊 ...

术业有专攻 这个本身就不应该学校来管。跟不应该家长来管。
发表于: 2024-10-13 12:2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端给家长安排事情做,轮到的时候,没空的话,都要特地请假的。意义不大,站那边,戴个帽子,穿个马甲,拿个小旗,能起多大作用呢!
发表于: 2024-10-15 08:2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每次去都是帮忙开车门。这个还好点。那个教育平台,才是真正的形式主义,有哪个学生会去看
发表于: 2024-10-15 13:5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发表于: 2024-10-16 16:0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jingxiang001 发表于 2024-10-4 11:31
这是学校为了推卸责任搞出来的,万一在学校门口出现事故,学校是不负责的,家长作为志愿者后续有责任分摊 ...

三岁半啊,张嘴就乱说。。。

去看看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无偿帮助行为怎么扯得上责任
你见过全国哪个事故怪到志愿者头上了?
这么大个人了,说话要经过脑子的
发表于: 2024-10-29 11:21 来自- 中国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组织就是扯淡,说是自愿,全是强制执行,我没办法工作忙,请假做志愿者公司扣的钱还不少,只能雇个人来做志愿者。想出这个组织的人真是可能初衷是好的,但是学校执行力太官方了,坑了很多人。
发表于: 2024-10-29 11:24 来自- 中国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之说 发表于 2024-10-13 12:24
无端给家长安排事情做,轮到的时候,没空的话,都要特地请假的。意义不大,站那边,戴个帽子,穿个马甲,拿 ...

意义在于真出了事情,学校可以无责,执勤的人反而要付一些责任,这都是家长再管,家长自然也没有理由找学校麻烦,这对学校百利而无一害
发表于: 2024-10-29 13:3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0-29 14: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jingxiang001 发表于 2024-10-4 11:31
这是学校为了推卸责任搞出来的,万一在学校门口出现事故,学校是不负责的,家长作为志愿者后续有责任分摊 ...

真乃预言神人也
发表于: 2024-10-30 14:5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应该取消了吧
发表于: 2024-10-31 08:2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教育 发表于 2024-10-8 15:22
校园蓝盾平安志愿者建设是区公安局、教育局共同倡导推进的一项工作。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校园蓝盾平安 ...

这话说得对!但是,有了志愿者,不见交警,就会给公众带来感觉是:志愿者替代了交警的活。
发表于: 2024-11-12 22:3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4-10-16 16:02
三岁半啊,张嘴就乱说。。。

去看看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无偿帮助行为怎么扯得上责任

你是家长还是有关人员,你看看学校门口管理秩序的,学校保安不会管,交警城管无人管,街道社区不见人,名义志愿者实际都是学校直接排班,甚至我碰到过家乡没来校长直接在家委会群里通报批评。这事何意,真到出现问题时,你猜学校会不会说,校门外不归学校管,都由家长在执勤呢。虽说最终不会给志愿者定责,但这是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推卸的理由。你张口闭口民法典,你法律学得好,要知道法律当中有责任划分,当问题出现,志愿者如果没有主观责任那就可能划分到社会责任,多半会削减或消除学校或有关人或部门的相应责任。这是一直一种责任分摊及免责的行为。
发表于: 2024-11-12 22:5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4-10-16 16:02
三岁半啊,张嘴就乱说。。。

去看看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无偿帮助行为怎么扯得上责任

你是干什么的,是有关部门的人吗,如果是出来冒个泡,学校强制家长执勤是何意,你说话过脑子,来解释解释。
发表于: 2024-11-13 06:2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4-10-16 16:02
三岁半啊,张嘴就乱说。。。

去看看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无偿帮助行为怎么扯得上责任

我没说志愿者会有什么责任,我说责任分摊,志愿者作为社会人属于社会责任,个人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但学校及相关部门可以削减或免责,懂吗。如果真的出现恶性事件,对博公堂,这是可以减免责任的。别出口成脏,多大的人了,在这种公开场所,真不应该把你没素质的一面展现出来。
发表于: 2024-11-21 16:1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形式大于意义,本来就是交警和保安的活,派给家长,家长还不敢拒绝,交警坐车里刷手机,保安站门口看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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