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吴江区云河湾**幢业主,现投诉小区公寓楼垃圾管理混乱及天元物业履职严重不到位的问题:小区总计1406户,其中公寓楼(含商业)371户物业费标准高于普通住宅区,但普通住宅区已配套垃圾房且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公寓楼却仅配备少量垃圾桶,未按《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居民小区按每三百户至五百户设置一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分类房)”的明确要求配建合规垃圾分类房,垃圾桶数量与户数严重不匹配,致使公寓楼区域垃圾长期乱堆乱放(附现场照片),居住环境脏乱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以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收取高于普通住宅的物业费,却未提供同等标准的基础环卫配套服务,已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该问题已引发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互相抱怨、纠纷不断,严重影响小区邻里和谐与居住体验。现要求督促天元物业:①调取垃圾房周边监控核实垃圾乱堆责任人并公示;②严格按条例标准为371户公寓楼配建至少1处合规垃圾分类房,配齐四类分类容器且增补垃圾桶数量,加强垃圾房日常巡逻与清运,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职责;③针对公寓楼物业费更高却未享受同等基础配套服务的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并整改,补足对应服务,保障公寓楼业主的合法居住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