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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震泽镇金星村6组村庄道路违规设立限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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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1 22:5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震泽镇金星村的一名村民,现就本村6组枫林湾道路上违规设置限宽门一事,反映如下情况,并请求依法处理。
近期,我村在6组枫林湾北部设立了限宽门,限宽标准为2.1米,非常狭窄,该设施未经公示,亦未见任何合法审批手续,造成上下班高峰期堵车,并且车辆容易碰擦,已对7组及8组村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具体问题如下:
设置宽度明显不合理:2.1米的限宽标准远低于常规车辆宽度,导致包括农用车、送货车、环卫车、救护车、消防车等均无法正常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未见审批或公示程序:该限宽门为封闭式固定构造,未见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标志,也未进行任何风险评估或村民听证,属于擅自设置交通障碍行为。

群众反映强烈:金星村7组村民及8组村民已多次表达不满,个别家庭因车辆无法出入造成损失,情况亟待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挖掘道路,影响通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也明确禁止未审批设限行为。

为此,我诚恳请求相关部门:

依法调查限宽门设立的合法性和审批程序;

如属违规设置,请责令立即拆除或整改,恢复道路畅通;

若需限宽管理,请科学评估,合理设限,确保应急车辆和民用车辆正常通行,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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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 13:5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经震泽镇金星村了解,金星村6组枫林湾村庄内部道路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暂无需相关部门受理报备手续,关于救护车等紧急救援车辆的通行,金星村6组周围道路有通行条件(主路),对于市民描述此路段为主路实则为村庄内部路,村结合实际情况在不影响6组村民房屋及桥梁限重(10T)情况下对路障进行改善,感谢您的关注!
发表于: 2025-6-22 12:42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村里都是瞎搞,胡作为乱作为,一塌糊涂,脑袋敲坏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6-22 12:47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路十几年了,都没有限宽门,突然弄个限宽门,我不知道有没有经过所有村民的同意,不仅是6组村民,是要受到影响的村民都要表决同意才能设立!
发表于: 2025-6-27 10:2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措施村委应该会公示,投票决定实施的,去村委了解下!
 楼主| 发表于: 2025-6-27 10:34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th 发表于 2025-6-27 10:26
这种措施村委应该会公示,投票决定实施的,去村委了解下!

完全没有,村里承认违规,拒不整改!
 楼主| 发表于: 2025-7-2 20:3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震泽镇 发表于 2025-7-2 13:52
市民您好:经震泽镇金星村了解,金星村6组枫林湾村庄内部道路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

无理取闹!  《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于所有“依法通行的车辆和行人”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上通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其中“道路”并不限于城市道路或国道、省道,也包括村庄道路、乡道、县道等在实际通行中使用的公共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19条对“道路”定义也包含村道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未列入公路、城市道路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村庄道路如用于通行、公共交通、生活服务等,也是受该法调整的道路

   限宽门属于交通管理设施,不是村委会可以随意设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3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设置、拆除或者移动交通设施。”   设置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限宽门属于交通控制设施,设置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不得由村委会擅自决定。   限宽门设置不应妨碍正常通行和村民生活   如果限宽门阻碍了消防、救护、物流、农机、群众出行等基本功能,属于擅自设置障碍物,应依法拆除。
发表于: 2025-7-3 10:45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发言人的回复,感觉这个就是谁都可以搞,那楼主那个电锤把这个水泥墩凿掉也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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