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苏河鼎城北区现在在社区违规操作下,简直是无法无天了,第三方跑票想哪一家就哪一家

查看数: 3920 | 评论数: 16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5-6-26 17:48

正文摘要:

苏河鼎城北区现在在社区违规操作下,简直是无法无天了,第三方跑票想哪一家就哪一家,那不如直接指定么好了,利益太大了,27号的东西竟然26号就发在群里了 ...

回复

A6L 发表于 2025-7-1 08:16
紫气东再来 发表于 2025-6-30 11:46
建议查查社区领导的帐

别听风就是雨,这个楼主什么货色看不出来吗
紫气东再来 发表于 2025-6-30 11:46
建议查查社区领导的帐
苏州梦想 发表于 2025-6-28 18:53
有空还是管管物业吧,一直乱花我们业主的钱,水马说买就买,而且价格很不合理,你瞎操心无用的事
20250628185538front2_0_481186_FiKNAVhbuZJEqSaOPjN_GOjK5bk4.jpg
苏州梦想 发表于 2025-6-28 12:50
听说有个前业委会成员为了省停车费把车一直停在对面梅石小区,突然有一天买了个停车位,问他怎么买车位他至今没有说法,不知道楼主你啊知道实情
蓝色扳手 发表于 2025-6-28 09:34
       楼主,你该想想如何多搬点砖,把小孩培养好,把家庭经营好。我上面问你的,单位规定是8点上班,你是8点才从家里出发还是8点之前要到单位的?你还没有回答我。哦,明白了,你是不上班的。应该是你根本没有这个意识,你的文化层次决定了你的认知。你开口是社区违规,闭口是其中利益大了,你倒是说出来些啊!反之,我这里倒是有些东西,暂时不晒出来,留点面子。
      为了召开这次业主大会,小区里热心业主们积极自筹费用,你有捐过一块钱吗,你出过一点力吗?当然,没人强迫你捐款,知道你是个铁公鸡,把钱看的比*命都重。
       这里奉劝一句,合理合法的,该拿的拿没事,不该拿的莫伸手。好自为之吧!
怒斥 发表于 2025-6-28 07:11
27日的工作早一天26日发出来这也有错?楼主是什么心态,真是鸡蛋里桃骨头,累不累?对于有你这样的业主,估计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会觉得累和无奈。
太湖白雪 发表于 2025-6-27 21:33
热闹非凡,隔三差五来一记头
78年雪佛兰 发表于 2025-6-27 14:47
你这个大SB,整天每事干了
wjmszym 发表于 2025-6-27 14:16
我真的想不通,成立业委会对业主只有利的事情。为什么网上还有那么多人反对,混淆视听。但凡正常点都不会反对。毕竟自己幸苦赚钱买个房子不容易。谁不想住的舒心点,小区环境好些。大家去看看政府出台成立业委会相关的条例。比选个特朗普都难,还在反对。不是脑抽就是一肚子坏水。
苏州梦想 发表于 2025-6-27 13:53
楼主你一直无理由投诉阻止成立业委会,不会有好下场的,目前物业在乱花钱不去管管,整天弄点无头事,全体业主真服你了
A6L 发表于 2025-6-27 13:02
发帖的人心理极度阴暗,就不希望小区成立业委会!
小区前业委会几个人私用业委会公章查人隐私你投诉了吗?私自给虚假的消防工程量单据盖章你投诉了吗?物业准备更换的天价玻璃投诉了吗?
没有业委会对你有什么好处,值得你一直投诉?
苏州梦想 发表于 2025-6-27 12:33
楼主你一直投诉的目的是什么?是对社区的工作不满,还是坚决不让业委会成立,就怕成立业委会后把你的丑事查出来,希望你大胆说出来;小区捐款召开业主大会,你捐了多少?是不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别一天到晚瞎投诉,有这点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吧
蓝色扳手 发表于 2025-6-27 10:55
*东西,公司规定8点上班,你TM是8点钟才从家里出发还是8点要到公司?要不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小区每栋楼栋下的公告栏,贴的纸质公告,这些事要不要提前做好?业主自筹费用召开业主大会,你捐款了吗?没捐款就不要在这哔哔哔了!

9#一楼公告栏纸质公共

9#一楼公告栏纸质公共
A6L 发表于 2025-6-27 10:08
之前动用公共收益服务业主大会,你这日的天天投诉不让用。后来业主自发筹集资金请第三方跑票,你这铁公鸡一分不捐,一毛不拔,还好意思来干涉请哪家?
蓝色扳手 发表于 2025-6-27 10:01
你这个东西就是吃饱了撑着的,专门干投诉一行!
你单位规定8点上班,你是8点钟才从家出发去班上?还是在8点之前就要赶到班上?要不要在8点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中山 发表于 2025-6-27 07:59
看开点 。太纠结自己会太累。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5-7-1 14:27 , Processed in 0.019787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