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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吃空饷10年,退赃后就没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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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2:0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7 14:43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wjjgl 发表于 2025-10-17 10:41
时间、地点、人物?

本地查处,前年案发时间,本地人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8 20:4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萨 发表于 2025-10-17 22:55
既然说了就说全了。。

说全也可以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8 20:5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Shinados 发表于 2025-10-17 16:02
遮遮掩掩,吊人胃口,板凳都准备好了,现在恨不得砸给你。

吴江人很容易了解,现在反腐力度这么大,更加容易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1 15:33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吃空饷认定及处理办法
吃空饷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首先,明确吃空饷的定义与情形:
一、吃空饷的认定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相关待遇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吃空饷的处理办法
对于吃空饷的行为,单位或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具体措施包括:
​停发或核减待遇​:对于吃空饷的人员,应立即停发或核减其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养老金等待遇。
​停缴社保费用​:停缴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实际情况,为吃空饷人员办理返岗、辞职、退休、退职、辞退、解聘等手续。
​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违规领取待遇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移交司法机关: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五条也规定,对于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的行为,将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2 13:4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追究?谁追究?追究什么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5-10-22 13:4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追究什么责任?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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