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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桃源镇万和悦花园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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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0 13:1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025年5月20日  万和悦花园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就公布将物业费由原来2.1元/m²改成1.7元/m²,公共能耗费由原来的0.6元/m²改成0.3元/m²

万和悦花园2025年度被物业服务多次评为差,周边小区物业费基本上都在1.0元/m²左右,物业的服务与物业费不对等.
2)2025年6月26日业委会发布公告,业委会委托第三方(苏州锦桥物业)统计762户其中同意此次调价573户,不同意此次调价72户,弃权117户
业主对本次统计同意票573票存在质疑,向青云社区桃源政府反应.桃源政府安排2025年6月29日下午14:00-17:00  到桃源镇青云社区会议室核实投票
3)2025年6月29日下午14:00 小区业主*20户左右到青云社区会议室,现场只有






发表于: 2025-7-16 15:0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经了解,2025年7月7日,区住建局联合桃源镇、青云社区共同前往小区现场,并对前业委会成员、远洋物业进行约谈。
关于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的问题,桃源镇物管办已督促远洋物业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远洋物业亦于近期提出“住宅物业费从2.1元/月平方米降低为1.7元/月/平方米”的方案,让业主享受更多的优惠。
关于远洋物业合同到期后未撤场的问题,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经核查,远洋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己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现以不定期服务合同继续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业主大会的召开未作充分告知的问题,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业主。万和悦花园于2025年5月20日就“讨论并表决小区降低物业费”议题进行业主大会公告,并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2日召开业主大会,满足相关条例要求。
关于业主大会表决票据未公开问题,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业主对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针对业主提出的相关异议,桃源镇物管办联合青云社区已于2025年7月1日组织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核票工作,现已进行公告。
本次业主大会公告主题为讨论并表决万和悦花园降低物业费相关事宜,并不涉及讨论表决物业续聘及选聘问题。感谢您的关注!
发表于: 2025-7-1 09: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弄虚作假的物业
发表于: 2025-7-11 22:14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假的都快成真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7-16 16:3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桃源镇 发表于 2025-7-16 15:03
市民您好,经了解,2025年7月7日,区住建局联合桃源镇、青云社区共同前往小区现场,并对前业委会成员、远洋 ...

为什么不去追究那些假票的责任人的责任?反而政府同意本次投票通过?
之前投票更换物业查出2个假票本次投票就作废了


这难道不是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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